霆霆甜如蜜,赐我好运气

Fantasia

喜婷预警

自娱自乐,请勿真情实感。

(一)

那天威廉打电话来,说回了香港休假,想见我。

那段时间公司不景气,乐队一行人沦落到酒吧里商演,我在候场时接通电话,音乐鼓点吵得震天响,威廉的声音隐隐约约就像是天外传来的一样。

他问:“你在酒吧?”

威廉以前打电话过来问我工作怎么样,我总是报喜不报忧,只说正在准备巡演,他虽疑惑,被我笑笑闹闹也就过去了。这次被当场揭穿,我顿了顿竟不知道如何开口。

场务已经在满场找我,大声喊我的名字。

我往角落躲了躲,捂着另一边的耳朵,迟疑地回答:“我有事先挂了。”

他说:“你在哪儿我来找你。”

他的语气有些不满。

威廉是不喜欢泡吧的,前几年最难的时候,狗仔蹲他蹲了大半年,也没有拍到一点“沉迷酒色”的黑料。他的日子过得很单纯——舞蹈室,公司和家,三点一线,并没有什么新奇事,自律得让狗仔都觉得乏味。因他不喜欢泡吧,他在香港的时候,一班兄弟朋友都自觉规律了作息;而今时不同往日,威廉一举一动都在镁光灯关注下,好不容易排到休假,多少人蠢蠢欲动跟着他,我更不可能拉他下水了。

那边还在催:“大家都在等你!”

舞台灯光已经亮起来了。

我只有飞快地留下一句话:“我马上就回去,你别来了。”

然后挂了电话。

 

第一次见到威廉时,他还是小小的一个,乌乌头发,苹果脸颊,下巴搭在aunty的肩膀上,睫毛低垂,眼睛红红,像一只兔崽般平和无害,可怜又可爱透了,娇贵得和潮湿腐朽的街巷格格不入。

公寓如火柴盒一般层层堆叠,邻里生活起居推推挤挤,满巷嘈杂。老太坐在巷尾咒骂天气,太妹烂仔站在红红绿绿的招牌下招揽生意,豁着牙的小孩儿在大人的追逐下穿街过巷,而肥腻的叉烧和阴冷的霉味夹杂着太平洋吹来的湿气弥漫整条逼兀街道。

后来我才知道他家搬迁是由于家道中落的缘故——父亲因病骤然去世,公司被一众股东搜刮干净,举家从太平山别墅移居到烂角咀十来平的房子里,一家四口挤在一张床上,靠aunty一人赚钱过活。

城市黯淡角落,一千一万张颓丧面孔,各有各的腌臜怨气。

可Aunty爱美又乐观,处境狼狈也把一家人收拾得漂漂亮亮的。那时遇到假日,陈家一家四口举家出游,没有丝毫颓丧的样子,整条街巷都被他们点亮起来。

威廉生得极好,却不是端庄周正的好。他的眼圆而大,眼角尖翘地收拢在一起,眼尾晕着一抹淡淡的红,颇有些眼带桃花的意思。因他肤色白脸又小,眉目便越显浓墨重彩。

威廉有一条红白相间的围巾,是他父亲去世前送给他的。每个冬天,他尖尖的下颚就埋在宽大的围巾里,只露出一双安静的眼睛,一眼望过去,宝石一样璀璨晶莹。我在无数个角落无数种角度凝望他湿漉漉的眼睛,成就我每个冬天的隐秘乐趣。

 

第二天我回家,打开卧室的门,扑面便是一股空调的凉气。我叹了一口气,望向床的方向,果不其然床上的被子隆起一团,被子里伸出两条光裸的小腿,如鹤般纤细绵长。

那就是威廉了。

我记得他十六岁那年个子像雨竹般寸寸抽长,总是膝盖小腿痛,睡不好觉,摸黑跑到我的房间,毫不客气地往我怀里钻,带着一股凉凉的夜气,含糊地哭诉“腿疼”。

如今威廉已经长成一个成熟的男人了,眉眼秾艳,轮廓鲜明,个字比我都高了好几公分,可小腿却仍像少年般孱弱,让我总是想起他十六岁时的样子。

那时我拥着他,好像拥着全世界。少年人细巧的骨骼咯着手心,好像轻轻一握,就能把那血肉捏碎了溶进自己的手心里似的。

 

威廉是有我家公寓的钥匙的。之前他工作遇到瓶颈,举步维艰,偶尔会来我家住一段时间。生活是去了内地后才好起来。

上一次威廉回来度假,是半年前了。

那天我早上醒来,忽然发现手里卧了一枚精致的领夹。我心里惊讶得很,一翻身,威廉果然躺在身边,脸颊红扑扑的,睡得鬓发皆乱,不知天地的模样,就像是某种毛茸茸的小动物把雪白的肚腹袒露在信任的人面前。

我就算不太使用领夹,这种被在意的感觉也实在让人窝心。

威廉这个人,从小娇养长大,又生了漂亮脸庞,人人都爱他,故而日子过得散漫随意到了极点,不会叠被、做饭、洗衣,爱玩爱闹爱撒娇,可大家就是喜欢透了他这个样子。

他天性纯善天真,无需刻意就已经很讨人喜欢了。

 

我把空调调高几度,正欲上前帮他掖好被子,被子突然动了一下,威廉从被子下探出头来,露出一双睡意朦胧的眼睛。

他看着我的神色一开始是冷冷的,可没过多久眼睛就慢慢地红了起来,像是满盈了春水,就要溢出来了。

“你昨天一整天都没有回家,是去哪里了,为什么不让我来找你?”

他的语气带着委屈,是世上最强烈自白剂,一瞬间我想好的所有借口理由都分崩瓦解,只想把心都捧给他。

“有工作,你不喜欢去酒吧我就没叫你。”

他神色好了一点,却很快反应过来,眉头微微皱起说:“酒吧?你不是说现在景气了些,要开巡演了吗?”

“巡演是明年,在此之前总得找点事做,不能坐吃山空呀。”

“那……我马上演唱会,你,你能来做我的嘉宾吗?”

他说得吞吞吐吐,眼神却又无比热切,大概是想把姿态放到最低,以免伤到我的自尊心。

我被他不会伪装的样子逗笑,明明在内地拍了这么多戏,下了戏却还是以往那般迷糊的样子。我揉了揉他睡得乱七八糟的头发,笑着说:“我去后台帮你调音好了,做嘉宾只怕你的粉丝要嫌我小咖。”

他急急忙忙反驳:“不会不会,他们很好的。”他又说,“你来我演唱会做嘉宾,等你们巡演我也来做嘉宾。”

怎么想也是威廉亏了的样子。他如今行程排得满满当当,万人演唱会座无虚席,本来卖了我天大的人情,却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生怕我不同意。

他这样为我着想,我也只好从善如流地点了头。

他笑得很开心,拉着我的手要我坐下,眼睛也亮了起来:“到时候我们一起弹吉他唱歌,像以前一样。”

我也跟着他笑。他看我同意,又试探性地开口:“过两天跟我一起去内地吧?我给你介绍一个制作人,他听过你们的歌,一直很欣赏你们。”

“好。”

一年前他就想让我去内地发展,可我出于种种考虑没有同意。这次他见我松口,显然很是高兴,一把揽住我的脖子,凑过来就在我唇角亲了一口,柔软温和的热气就扑在我的耳畔,让我有浑身过电的眩晕感。

我猛地站起来。

按道理来说我不该有这样大的反应,威廉天真赤诚,表达高兴和喜爱都像火苗一般热烈,总喜欢搂着人一口亲上来,可这样缱绻的样子,又亲了唇角……竟让我有一种情人间温存的错觉。

他生气地蹬开被子不再理我,大概是想我上前哄他。

我却僵在原地,倒抽了一口冷气。

他穿着我昨天丢到床上的衬衫,匀亭细白的大腿勾着我冬天的大衣——大概是他从衣柜里翻出来的,无一不显出一种微妙、暧昧而香艳的风情。

我退了一步。

他看到我惊慌的脸,这才注意到此刻的尴尬场景,瞬间露出惶恐而不安的神情,那一瞬间我的心几乎停止跳动。

 

我需要时间来消化一个低概率的可能性。

 

我自然是喜欢威廉的。

多少次他回香港度假,我都躲在露台后凝望他,看他赤着脚站在花团锦簇的花园里,拿着长长的水管和小狗打闹。晶莹飞溅的水珠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出瑰丽的色彩,威廉就那样站在那里,穿着一身简单的衬衫短裤,身处一片光明的氤氲里,眼角眉梢堆着满溢的笑,像是才从丛林里采露归来。

他的后背清瘦单薄,小溜肩,洁白的衬衫打湿贴在身上,窄窄的肩深深的腰窝,整个人披着晶莹的水光。

分明还是十几岁时的样子。

当我们少年时代,住在城巷里时,我就已经确信我找到了理想中的,精神上的爱,让我晕眩而神迷。每当我踏上他家灰暗的严重磨损的木地板,脚下带出咯吱咯吱的悲抑声,我总是小心翼翼,心中禁不住涌动出温泉般的暖意,觉得那霉渍斑斑的地板似乎是通天朝圣之道,通往一个安静、温和又朦胧的梦境,承载着我飘忽又深刻的情思。

 

我当然喜欢威廉。

但是,他怎么能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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